我和王洵是邻居,自从穿尿布起,就在一起的那种邻居。我和他当了许多年的邻居,但是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我就记不得了,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,已经像是个思春的少女,满脑子都是他,弯成了一盘蚊香,早已掰不直了,一扭就碎。 我一路追着他,从小学到初中,初中到高中,除了大学外,一直到工作,都追随在他身边,就像是林巍说的那样,像一条哈巴狗,虽然我很是厌恶这种说法,不过细细一想起来,的确是啊。 我曾经想过,这样的日子也许是最好的吧,在他的旁边扶持着他,紧紧追随着他,工作累的时候偶尔还能看看他,当他的得力助手,最后成为他一生的……挚友,也是好的,王洵那样的人,不可能喜欢上男人的。 可是到头来哦,我倒是成了他嘴里的那个关系不错的邻居,连朋友都算不上,你说寒不寒心。 二十多年的爱恋,起于王洵,败于王洵,我的确是累了。 若我是个血性男儿! 可是我不是,我还是做了缩头乌龟,当天便抱病回家,一封辞职信发到了王洵的邮箱中,然后清算了下我这些年的资产,思忖良久后,当晚就买了一张前往英国的机票。 刘女士(我妈)在我大学毕业的时候就去世了,我可以说是孑然一身,没有一丝牵挂,所以走的时候也十分的潇洒,过了这么久我才领悟到...